2022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录取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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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。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。如有变更,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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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学规则

第十六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“学校负责、招生监督”的招生制度,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(区、市)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,采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,综合衡量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,择优录取。

第十七条学生应当在省(区、市)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,按照一般类别(历史、物理、文科、理科)和艺术体育(艺术)分类录取。

第十八条在广东省申请本科院校和专业时,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修考试中纳入高考总分的三门科目必须合格。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。

第十九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(区、市),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,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。

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,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,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,按照考生成绩、专业志愿者、学校录取原则录取。

第二十一条普通类(历史、物理、文科、理科)专业分类时,按各省(区、市)备案规则列明后,实行“分数优先”的录取原则,按考生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录取。首先安排排名高的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。如果专业已满,则逐个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。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(模块)的考生。在没有排名或排名分数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备案总分相同,普通高考单科和分数的顺序由高到低:历史和文科为外语和汉语;物理和科学是外语和数学。

第二十二条在统一考试中对艺术与体育(艺术)专业进行评分时,按照各省(区、市)的备案规则,在报考后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,实行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。

高考文化课总分和统一技术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综合成综合成绩。以综合得分为备案总分的省(区、市)将根据备案总分从高到低的排名进行选择。优先录取备案总分排名第一的考生,录取备案总分排名最后的考生。如果候选人的总分相同,将根据候选人的总分选出最佳候选人。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(模块)的考生。

对于未按综合分类的省(区、市),在按照招生省份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分类后,学校将按比例综合高考文化成绩和统一技术考试成绩,综合得分=高考文化课总分(含政策加分)×60%+技术考试分数×2.5×40%,本着“分数第一”的原则,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出最佳考生。

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且无排名时,将按照高考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录取。顺序是:美术统一考试、技术科目、外语。

第二十三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,如服从专业调整,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高校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,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;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。

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,非英语的考生需认真报名。

第二十五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,按照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二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原则另行列出,实行“在1: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招生”的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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